近日,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钦州港“5•12”废硫酸泄漏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忠林担任审判长,并与2名审判员、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俊依法出庭履行职责。
据悉,该案是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,钦州市首次由“两长”出庭办理的一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,也是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《人民陪审员法》颁布后、采用“3+4”的大陪审合议庭审理的案件,更是检法两院对公益诉讼案件的实践与创新,对打击跨省转移危险废物行为,维护钦州良好生态环境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庭审中,公益诉讼起诉人与本案被告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。由于涉案人数较多,案情复杂,该案将择期宣判。
当天,部分自治区驻钦及钦州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应邀现场旁听庭审。